近日,司法部、全国普法办印发《关于通报表扬全国“八五”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》,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闻传播中心专题部等1793个表现突出的单位,李庚等1556名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。其中,泸州市3个单位、4名个人荣获表扬。泸州市名单详情一、表现突出的单位(3个)1.四川省泸州市公安局2.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3.四川省合江县司法局二、表现突出的个人(4人)1.易 潇(女) 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、第五检察部主任2.孙洪梅(女) 四川省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3.曾绍能四川省泸州市司法局党委委员、副局长4.曾 烨(女) 四川省泸县海潮镇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、镇长祝贺他们!本平台广告合作微信:17360589972(同微信)1、2、3、 特别声明:以上内容(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)为自媒体平台“号”用户上传并发布,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。 |